词目: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
发音:
zhǐxǔ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xǔbǎi xìng diǎn dēng
释义:
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出处:
宋·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示例:
可是你“~”。我们偶说一句妨碍的话,你就说不吉利。(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七十七回)
猎取数据
信息大全
我的收藏夹
网站收录
会员中心